核心提示:“太感谢你们了,这么快就帮助我们要回了误工费,不然我们家都回不去了。”11月22日,在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田某等数十名农民工拿到了滞留工地的3万余元误工费,激动地拉着工作人员的手不断地道谢。 田某等...
“太感谢你们了,这么快就帮助我们要回了误工费,不然我们家都回不去了。”11月22日,在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田某等数十名农民工拿到了滞留工地的3万余元误工费,激动地拉着工作人员的手不断地道谢。
田某等人来自宁夏、江苏等地,从事光伏板安装工作。11月10日左右,他们是从网上了解到我县这边有此类招工信息,并且某能源公司余某告诉他们,只要他们过来就有活干,干完就付钱。可等他们来了以后,工地一直以工程材料未到为由,始终未予开工,老板也未支付任何生活费用。于是,他们就找到了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希望能帮忙解决。
了解情况后,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约谈了该公司负责人徐某,对其宣传了相关的法律法规。在大队的监督调解下,该公司答应以每人每天150元的标准支付误工的费用,并报销他们来回的路费,共计3万余元。当天,在大队的监督下,能源公司如数支付给田某等数十名农民工工资共计3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