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根据《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八条规定,线路下方树木须及时进行清除。”在10千伏江东6006线华埠江滨段,县电力行政执法联动中心开展现场检查督办。树线矛盾、用电侧安全隐患整改、外力破坏、涉电违章建筑一直是电力执法需要重点解决的问题,也是影响电力安全的“老大难”问题,企业没有执法权,劝说没有力度,是否愿意整改全看客户配合程度。电力行政执法联动中心成立后,将针对用电侧电力安全隐患,树木、毛竹、土石方堆积引起线路安全距离不足,线下建房等危及供用电秩序的违法违规行为开展现场执法,着重对影响电力安全的“钉子户”进行专项整治。
近年来,由于多种客观因素的制约,没有专门的电力行政执法机构和队伍,导致用电侧安全隐患整改、电力设施外力破坏、线下建房、树线矛盾等问题存在“管不住”“管不全”的短板,已严重影响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和正常供用电秩序。
为破解电力行政执法难题,开化县成立了电力行政执法联动中心,构建以“电力行政执法联动中心”为主体、专业人员为技术支撑的电力行政执法联动工作模式,率先在全省范围内推动电力行政联动执法工作,彻底解决以往管理主体界限不明确的尴尬处境,从根源上管控电力设施外破风险点以及用电侧违章用电、偷盗恶意破坏电力设施、窃电等违法行为。同时,通过政企协同联动形成共治共管的良好局面,通过建立电力行政执法联动机制,依法履行电力设施保护和用电安全的监督管理职能,为保障县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的电力保障,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下一步,开化县电力行政执法联动中心将不断健全电力行政执法联动机制,全面加强与林业、公安、综合执法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形成执法合力,始终以执法合法、工作严谨、处罚有度为原则,共同遏制违法违规行为,闭环安全隐患,确保电力行政执法取得实效。
危害供电、用电安全或者扰乱供电、用电秩序会受到什么样的处罚呢?
根据《电力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用户用电不得危害供电、用电安全和扰乱供电、用电秩序。对危害供电、用电安全和扰乱供电、用电秩序的,供电企业有权制止。依据《电力法》第六十五条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情节严重或者拒绝改正的,可以中止供电,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