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各园区工业企业: 工业园区民工公寓民工类对象住房安置,依据《开异地搬迁组〔2013〕2号》文件相关规定,组织开展报名审查工作,要求如下: 一、安置对象:至报名截止日期,在县工业园区务工满2年,所属...
各园区工业企业:
工业园区民工公寓民工类对象住房安置,依据《开异地搬迁组〔2013〕2号》文件相关规定,组织开展报名审查工作,要求如下:
一、安置对象:至报名截止日期,在县工业园区务工满2年,所属企业已为其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满2年,且不愿拆除农村原有住房的本县农民。在城关和华埠规划区范围内已建有私房或已购买商品房的农户,不能享受购买工业园区民工公寓政策。
二、报名所需材料:报名时需填写《开化县工业园区民工公寓住房申请表》,并提交户口簿、户主身份证、职工缴纳养老保险凭证(需写明起止时间及缴纳单位,社会保障局办理并加盖公章)、企业用工合同、城关和华埠规划区范围内无自建私房证明(需乡镇政府盖章)、城关和华埠规划区范围内无商品房证明(需房管会盖章)等相关证明材料,相关材料需原件和复印件同时提交。
三、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14年9月28日至2014年10月31日
报名地点:张家民工公寓(晨景苑)售楼部
联系人:余女士 电话:0570-6520923
15157061899(561899)
开化县三江生态工业投资有限公司
2014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