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为进一步发挥失业保险基金预防失业、促进就业的积极作用,保持就业局势总体稳定,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决定开展我县2013年度中小微企业稳定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为进一步发挥失业保险基金预防失业、促进就业的积极作用,保持就业局势总体稳定,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决定开展我县2013年度中小微企业稳定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1、符合产业转型升级方向的本县中小微企业(烟草、石油、铁路、邮政、通信、银 行、证 券、保险、房地产、电力、采矿、航空等除外);2、2013年度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人数(企业自然裁员及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除外)少于单位2013年度失业保险平均参保人数3%;3、截止2013年末,用人单位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并连续两年履行缴费义务;4、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完成企业用工监测、失业动态监测数据填报工作;5、2013年度未发生偷逃、欠税(费)行为。
二、补贴标准:2013年度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率小于1%(含1%)的,补贴额度为企业2013年度失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的50%;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率1%-3%(含3%),补贴额度为企业2013年度失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的30%。
三、办理期限: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请登录开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khrlj.cn)、开化县就业网(www.khjyw.net)下载相关表格,并携带规定材料,在2014年12月25日前到县就业管理服务局办理申报手续。
咨询电话:6014498 6523692
开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