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您好,请靠边停车。您违反了《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五十条第六项规定。根据《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七十三条第一款第七项之规定,决定给予:贰拾元(¥20)...
“您好,请靠边停车。您违反了《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五十条第六项规定。根据《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七十三条第一款第七项之规定,决定给予:贰拾元(¥20)罚款。以后骑车要记得佩戴头盔”5月8日,杨林镇下庄交警中队中队长杨易华正在对违法骑车的驾驶人进行处罚教育。
据了解,为推动交通安全大会战工作深入开展,强化村民骑电动车戴头盔的观念。从5月6日起,杨林镇人民政府组织开化县公安局杨林派出所、交警中队、综合执法、安监站在杨林集镇开展了一场整治电动车违法行为的联合行动。“5月6日至7日,全镇现场共查处交通违法行为36起,其中电动车违法行为35起(拆除雨棚3起、未带头盔32起),另处理违法停车1起。”杨林镇党委书记江旗峰说道,坚持发现一起,处罚教育一起,杨林镇全面行动,迅速落实,将在集镇开展为期5天的电动车综合整治联合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