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为贯彻落实建设部等部委《廉租住房保障办法》和《浙江省城镇廉租住房保障办法》等文件精神,切实加强廉租住房保障的动态管理,决定开展2014年度廉租住房保障年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年审对象...
为贯彻落实建设部等部委《廉租住房保障办法》和《浙江省城镇廉租住房保障办法》等文件精神,切实加强廉租住房保障的动态管理,决定开展2014年度廉租住房保障年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年审对象
2007-2012年度所有享受廉租房租赁补贴和实物配租的保障家庭
二、年审方式
年审采用自行申报和部门核查相结合的方式。保障家庭在2014年8月4日-8月20日,到户口所在地居委会如实申报家庭人口、收入以及住房变动情况。住建、公安、民政、社保等部门按各自职责对保障家庭人口、收入、住房变动等情况进行核查。
三、注意事项
本次年审截止时间为2014年8月20日,逾期将不再受理。对年审不合格以及逾期未参加年审的保障家庭,将取消保障资格。保障家庭需如实申报家庭住房、收入、人口以及婚姻等变化情况,并及时提交相应材料,对于提供虚假材料的家庭,将取消保障资格。
四、年审时间
2014年8月4日-2014年8月20日
咨询电话: 6013952
开化县城镇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一四年七月三十一日
来源: 开化新闻网